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
時間:2013/3/1 11:18:53 作者:南通監理 人氣: 標簽:
為節約資源和能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市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區各類大中型基礎設施項目,各級各類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的工程項目以及建成區范圍內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在本通告施行之后簽訂施工合同的,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二、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編制概(預)算時,應當注明預拌砂漿的等級和數量等相關要求;屬于招標投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標明使用預拌砂漿的要求;設計單位應當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使用預拌砂漿的等級,施工圖審查機構對未按照規定標明使用預拌砂漿等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予審查通過;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預拌砂漿,監理單位應當對工程施工中使用預拌砂漿的情況進行監理。 三、屬于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可以現場攪拌砂漿,但應當在使用前向所在地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備案。 。ㄒ唬┥皾{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施工現場的; 。ǘ┬枰褂锰胤N砂漿或者施工工藝有特殊要求,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無法供應的; 。ㄈ┥皾{累計使用總量在一百噸以下的; 。ㄋ模┦┕がF場三十公里范圍內沒有預拌砂漿供應的; 。ㄎ澹┢渌厥馇樾。 四、城鄉建設部門和所在地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將依法加強對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情況的執法檢查。施工圖審查機構以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城鄉建設部門和所在地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責令改正,給予行政處罰。 二0一三年一月十日 |